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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铁塔公司”成立看电信业网业分离趋势与挑战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编辑:杨树 2015-01-30 09: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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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18日,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俗称为“铁塔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三大运营商各持有40.0%、30.1%和29.9%的股权。事实上,从今年4月,工信部确认成立国家基站公司的重大消息时,社会反响就众说纷纾虽然网业分离已成为电信业发展和改革的趋势,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必然遇到不可避免的挑战,需要从网业分离的国际趋势和面临的挑战出发,探寻我国“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商的未来发展之路。
  
  电信业网业分离渐成主流趋势
  
  具有自然垄断、公共性质、竞争性多重属性的电信行业实施网业分离是大势所趋,网业分离是解决当前运营商的公益属性和盈利属性冲突悖论的最有效办法。
  
  电信业网业分离在国际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和做法。第一种是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支持者,支持网业分离的美国和英国更加重视自由开放的市场竞争体质,提倡网业分离,即基础骨干网的建设和互联网业务相分离。美国在布什任总统时期制定了宽带发展规划,通过采取免税等政策支持信息服务提供商的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互联网业务。和世界上大多数电信市场一样,美国电信市场已经进入了“泛电信竞争”时代,近年来,美国一直在推进网络中立,实施网业分离是网络中立的重要手段,这样使得虚拟运营商或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能无差别地享有统一的低价网络接入待遇。美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为新的内容和在线服务提供免税政策”体现出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信息服务提供的指导思想,对于促进互联网发展和新兴信息服务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英国政府也采取了与美国类似的网业分离政策,通过经济刺激计划加大了发展宽带、智能运输系统和智能电网等领域的投入,以鼓励互联网行业的竞争。
  
  第二种是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反对者,它们坚持网业不分离。德国虽然在2009年就提出了旨在促进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将信息通信产业作为国家战略的《国家宽带战略》,但在宽带发展方面却反对网业功能的分离。德国议会在2006年通过了对德国电信DeutscheTelekom实施管制假期的保护性政策,即拒绝竞争者接入德国电信的新建基础网络,从而保证主导运营商的投资回报率。与德国宽带政策相似,法国通过法律对互联网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法德的网业不分离政策使得电信运营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使得主导电信运营商成为行业垄断者,缺乏开放的竞争环境和创新动力,从而极大地抑制了互联网应用创新和产业的发展。
  
  尽管国际上对于网业分离有两种不同的做法,但我们认为,具有自然垄断、公共性质、竞争性多重属性的电信行业实施网业分离是大势所趋,网业分离是解决当前运营商的公益属性和盈利属性冲突悖论的最有效办法。在我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国企改革的方向,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明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内容。要求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业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朝。可见,“铁塔公司”正是在顺应网业分离国际趋势和契合我国国企改革方向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我国电信业网业分离将面临的挑战
  
  网业分离将进一步加大电信运营商的创新压力,也难免经历“去管道化”之痛。
  
  铁塔公司的新垄断之惑
  
  虽然“铁塔公司”的成立是以电信业改革的共建共享政策为基础,以实现减少重复建设、节约成本的目的,但还是引起了媒体和业界对其可能带来垄断的质疑。“铁塔公司”是否会凭借对基础网络资源占有和网络基础建设方面的绝对优势成为独立于三大电信运营商之外的“超级垄断者”成为外界质疑的焦点。此外,对核心资源的完全垄断可能还会带来电信资费的上涨。因为同样一个业务开展需要提供给不同的参与者相应的利润(基础网络服务提供者、服务应用提供者等),其中一种可能性是消费者承担由此导致的价格提升。此外,因为丧失规模经济造成成本的提升也有可能会由消费者来买单。有分析指出,“铁塔公司”成立后,三大电信运营商只能租用国家基站公司的基础设施,上游基础网络被垄断,电信资费就可能会上涨,而资费上涨的部分必然要由消费者来分摊。
  
  电信运营商的去管道化之痛
  
  网业分离将基础网络从电信运营商独立出来单独管理,而使得数据业务等竞争性业务交由市场进行自由竞争,使得网业分离后的电信运营商面临着严峻的去管道化的挑战。如何避免沦为单纯的数据通道商是全球所有电信运营商在面对互联网时代冲击的共同难题。随着移动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以微信为代表的互联网公司业务正逐步侵蚀传统电信运营商的核心利益。微信作为免费的即时通信工具,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传统电信运营商的短信、彩信甚至语音通话业务,因此使得传统电信业务遭到了衰退。中国移动2014年第一季度的数据显示,受微信等OTT业务的冲击,中国移动短信业务量下降20.4%,而净利润同比下降9.4%。面对被管道化的竞争,电信运营商也正在“去管道化”的路上摸索。中国移动为了应对微信等OTT应用的冲击,正在大力推进4G融合通信的发展,直接在短信和通讯录上实现类似微信、iMessage的功能。然而,作为长期天然的行业垄断者,电信运营商在与互联网企业竞争时,在技术创新和市场营销等领域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网业分离将进一步加大电信运营商的创新压力,也难免经历“去管道化”之痛。
  
  我国电信业网业分离的优化路径
  
  “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商网业分离的优化路径是充分发挥“铁塔公司”的战略性、公益性和基础性的作用,促进我国电信业、互联网新兴信息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加速融合创新,实现网业分离主体的各自最优价值。
  
  我们认为“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商网业分离的优化路径是充分发挥“铁塔公司”的战略性、公益性和基础性的作用,促进我国电信业、互联网新兴信息服务业等产业的发展,加速融合创新,实现网业分离主体的各自最优价值。
  
  一方面,国家应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确保国家铁塔公司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统筹建设,使基站资源成为与水、电、气等民生资源相匹配的基础设施,为三大运营商和相关服务业企业提供优良的基站资源。铁塔公司应从国家层面上处理与地方政府发展的关系,优化地方城市发展布局,加强统筹管理,与交通、民航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突发事件提供更好的应急处置保障,更好地实现铁塔公司的公益战略。另外,从世界范围内,美国、英国等五十多个国家的电信业,都已经引入了多元化的投资主体,我国于2012年也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民资进入移动业务转售、接入网等八大领域。因此,在铁塔公司的建设过程中,政府应鼓励其逐步引入多元投资体系,探索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进入,也鼓励交叉持股。交叉持股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竞合关系,在产业链上下游中形成有机的融合关系,这不但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和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同时各方都能着眼于长远的共同利益,实现技术创新和利益共赢。
  
  另一方面,三大运营商在减少对基础设施的投入,降低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应把运营的全部重心放在以数据业务为主的融合创新业务上,更好地应对“去管道化”的挑战。行业应用依然是未来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等其他信息服务商竞争的价值蓝海领域,运营商应加大在产品设计及开发方面的能力,利用多年行业服务的先发优势和经验积累,打造开放包容的产业生态体系,开拓更广泛的领域的行业应用。积极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加速电信业务的融合创新。大力推动新业务发展,加快拓展移动互联网业务、物联网业务、移动位置服务和移动电子商务,加快拓展国际业务。利用大数据管理与挖掘,提炼出面向新的商业模式的,或者面向客户感知的数据,并大力推进数据应用从传统的报表分析,向企业全景分析、决策辅助、生产能力嵌入和智慧服务转化。真正地参与到大数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竞争中来。对客户的感知能力、对流量的感知能力,是流量经营转型和应对OTT挑战,促进与互联网企业竞争与合作的关键能力。
  
  此外,为加快网业分离促进电信业创新发展,我们还应转变电信监管的思路。由于很长时间以来,网络是基础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但是在去管道化的路上,基础运营商面临着更多问题。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未来将会继续面临语音收入下降、短信收入下降、流量收入的缓慢增加,这三部分管道收入带来的收益并不能维持高速增长。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保持足够的盈利水平,如何向下游挖掘,形成新的赢利点需要关注。我国电信业改革的路径非常清晰,上中游寡头垄断无可厚非,下游高度竞争开放能够提升整体运行效率,改革方案的制定、完善、落实、监管还需政府层面强大的执行力作保障。国企央企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等工作同步进行并取得成效,电信改革方案才能有效落实。在网业分离的未来,对电信业监管的思路也应调整,需全新转变,并体现行业指导、政策指引和优化环境等多方面的前瞻部署。以前更多的是事前监管,现在更多的应该在于事中事后的监管。以前更多监管是行政方面,未来的监管更多需要法律法规,引导电信企业朝创新的方向发展。在不同层次上根据监管对象采用不同的监管手段,以确保业务应用层面上的充分竞争。同时政府需要关注行业社会性管制,即要给消费者营造一种安全、健康、环保的环境,增强消费者的信心从而带动整个电信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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