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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准“中国环境标志” 空净行业迎来二次净化

来源:天极网 作者: 编辑:罗荣 2017-03-23 08: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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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雾霾经济的不断扩散,空气净化器产品逐渐热销,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已经出台不少政策,2015年9月15日发布的《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对洁净空气量(CADR)、累计净化量(CCM)和声功率级(dB)等关键指标进行详细分级和规定。2016年3月新版《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缓解了空气净化器市场“评价”与“标注”的乱象丛生局面,逐渐改善了因消费者意识模糊和夸大宣传而危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而在近期,北京市消协公布了50个网售空气净化器比较实验结果,存在问题的产品共计26个,占总数的54%。其中,16%的样品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经营者对产品性能的宣传五花八门,近五分之一的产品出现了宣传和实际不符的现象。由此可见,2017年的行业洗牌任务仍然艰巨。

  2017年空净行业发布了哪些新政?

  2017年1月1日后,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发布的空气净化器中国环境标准正式实施。在新标准影响下,国内空气净化器行业整体水平将有所提高,以往厂家宣传与实际功效不符的情况也会逐渐减少。标准实施后,企业可以考虑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来执行此标准。

  新标准明确了不同大小的房间所用的空气净化器产品去除PM2.5、甲醛等有机挥发物的最大净化指标、噪声等要求,还首次规定了静音状态下产品的净化指标要求。标准实施后,消费者可以根据空气净化器上张贴的“中国环境标志”来辨别,并作为购买产品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国环境标志作为环保部促进中国可持续消费的重要手段之一,始终致力于推进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的发展,目前已颁布近百项环境标志标准。此次空气净化器环境国标的出台,有望继今年3月发布的空净新国标,对乱象仍存的空净行业进行“二次净化”。

  选购提示:

  1、消费者网购空气净化器产品应选择有信誉的商家,并索要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后能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大多数明示执行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标准的净化器样品质量较好,消费者应优先选择购买执行该标准的产品,同时对于产品的各项性能也有明确标识,用户可以以此作为对比各类净化器性能的参考标准。

  3、外国同类产品并不一定针对过滤PM2.5或者甲醛等污染源生产的,消费者选购空气净化器产品时不要迷信外国进口的产品,进口样品质量并不一定优于国产样品。

  4、此外,购买空气净化器产品还应考虑产品使用过程的操作、显示功能,以及噪音指数,全面综合地考量产品是否真正适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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