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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给“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属的彩铃等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罗荣 2017-08-10 0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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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老赖”们越来越猖狂,他们一边在执行法官面前“哭穷喊惨”,一边又在朋友圈中“炫富摆阔”。对这些“老赖”真的无计可施吗?昨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通报,该院决定对“失信被执行人”放大招:给他们的手机定制专属的彩铃、标签和短信。别人只要拨打其电话,“老赖”立马原形毕露。此举在湖南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彩铃标签短信提醒拨号人

  “您拨打的机主已被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当你拨打“老赖”手机,电话彩铃会及时提醒你。响“老赖”彩铃是第一招,后面还有连环招——拨打“老赖”手机时,通话界面会同步出现对方的失信标签:“您拨打的机主已被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谨慎交往。”

  如果你对机主的“老赖”身份还有所怀疑的话,解惑的短信随即发送到你的手机:“您好,您所拨打的机主已被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能提供机主未被依法控制的财产线索,我院将按执行到位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奖励热线:0731-85890303。”

  为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法,经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大力支持,天心区法院与长沙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达成合作。天心区法院向通讯公司出具要求给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标签、短信的协助执行文书后,由三家通讯公司协助执行。

  “老赖”们坐不住了

  天心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透露,这种彩铃经试推出后,对“老赖”很有震慑作用。有的“老赖”听到消息后,立马还钱了。2012年,该院判决夏某向陈某归还借款人民币100万元。2013年5月,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夏某在按协议支付第一笔25万元的款项后,余下的75万元拒不履行。7月31日,夏某听说天心法院将要给他定制专属彩铃后,马上联系法官一次性支付了剩余欠款。

  所有被定制了失信彩铃、短信、标签的失信被执行人,只有在履行了法律义务后,才能由法院决定取消。该院法官说:“在以后的执行案件中,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老赖’,我院将建立健全惩戒失信的长效联动机制,多方位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高招频出,结案率达七成

  天心区法院在对付“老赖”上很有招数:2016年10月31日,该院通过黄兴南路步行街黄兴广场周边数块大型电子显示屏,公开了52名“老赖”名单。同时,在活动现场,法院还向38名执行申请人兑付了3079万余元执行款。

  今年4月6日,天心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向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喊话”,催促其履行法院判决的170万元债务及违约金,第二天该街道办就应声还钱。而此前,这笔债务曾拖欠了8年之久。

  天心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剑辉介绍,今年1月至今,该院执结案件3080件,结案率70.8%,结案率与实际执结率居全市第一和全省前列。

  多地实行,褒多于贬

  为“老赖”定制专属彩铃,在湖南尚属首次。不过,湖南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有些省份已然走在了前头。今年6月8日以来,河南登封法院为失信“老赖”们量身定制的特殊彩铃,惹得40多名“老赖”主动现身,履行担责,500多万元案款顺利执结。

  四川、山东、浙江、江苏等多地法院也推出了“老赖”专属彩铃。据当地媒体报道,效果都还不错。当然,这一举措也引发了人们关注。据一家媒体统计,在数千条评论中,多数网民赞成法院这一做法,也有一些人反对。

  支持者表示:“好言相劝是要不来欠款的!这个可以有。”“这个办法好!让‘老赖’无处可躲,还可时刻提醒大家守诚信,不要做‘老赖’。没有被‘老赖’坑害过的人不知道被坑害的痛苦,所以无论用什么样的手段对付‘老赖’,我都支持。”

  批评者则认为:“这个办法路子不对,有点人格侮辱的嫌疑。”“堂堂司法机关,怎么也用这种手段?不可思议。”“好是好,有点流氓对无赖的感觉,这不像一个政府应有的做法。”

  律师点评

  彩铃曝光“老赖” 合理合法效果好

  “彩铃曝光‘老赖’的方式合理合法。”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称,2013年,最高法就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予以公布。“‘老赖’的身份本不是隐私,各级法院有权公开。”

  刘明分析说,“老赖”之所以“老是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失信成本太低。换句话说,就是惩罚太轻,难以让他们感到疼痛,误以为政府部门不能拿他怎么办。他认为,要严惩“老赖”行为,严肃追究其责任,并对其进行深刻教育,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的威严。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付“老赖”,创新手段固然重要,但这终究是亡羊补牢。与火灾等问题治理需要先排除火灾隐患等一样,“老赖”现象的解决,明显还需要“防患于未然”的思维,还需要进行相关手段前置,即加强事前预防。例如借贷,债权人在出让债权之前,首先有必要对债务人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考量,然后还要做好相关第三者担保、财产抵押等工作;比如欠费,相关收费部门,有必要加强管理,加大催费力度,但更有必要建立相应预防机制,为费用的收取等,提供一份更强的保障;比如拖欠工资,除了加入“黑名单”,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之外,更需要“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建立,需要管理思维与防赖手段、措施等的前移。

  记者观察

  今后“老赖”的日子会更不好过

  在法治社会日益完善的今天,“老赖”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不得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不得送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6年,全省有145名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拘留4592人。目前,全省法院建立了打击拒执行为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湖南40家省直单位将在各自的监管范围内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出行、投资、置业、融资、消费、任职、入党、入伍、公务员录用、获得荣誉等各方面予以联合信用惩戒,共计33项具体惩戒措施,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格局,有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湖南高院相关负责人透露,湖南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拒执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与检察、公安机关建立打击拒执犯罪的长效机制,大力遏制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等违法现象,改善执行环境,确保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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